
一、适用范围:兴马镇域内举行农村自办宴席
二、法定依据: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主厨及帮厨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填写自办宴席申报表
四、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兴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服务电话:0827-8717004

一、适用范围:兴马镇域内举行农村自办宴席
二、法定依据: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主厨及帮厨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填写自办宴席申报表
四、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兴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服务电话:0827-87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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