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活动分组
辖区县人大代表与镇人大代表在兴马镇代表之家参加活动。
五、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9月底前)
研究制定兴马镇人大代表“集中听取民意日”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在9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兴马镇人大主席团提出本地“人大代表‘集中听取民意日’活动实施方案”,报镇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并于在9月27日前收集梳理辖区民意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汇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3年10月13日)
兴马镇人大代表之家、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同步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镇人大主席团结合民意意见和代表建议意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梳理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撰写总结报告,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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