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治理服务
一键代办一体化平台
♥ 请选择站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的通知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南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

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转发你们,住房用地面积标准。参照山区执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烤火不管窗 关窗先灭火
1 2
赞(45)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微村务 »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的通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树市花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