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四川省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委属相关单位,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辖区内各项目实施机构规范开展项目,并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市级项目管理机构。各级助产机构加强宣传,结合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等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救助项目宣传,提升救目政策知晓率,助力救助项目提质增效。
二、市级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项目实施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高效开展救助工作,切实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和救助群众满意度。
三、 市级项目管理机构每半年向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报送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并于1月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晓琳13684475421
邮箱:631373913@qq. com
附件: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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