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申请人提供!
南江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内1-4具体选择)]需要,本人申请在 兴马 镇(乡、街道办) 饮马池村 村 *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 12 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应拆旧的,按照规定 30 日内拆除旧房,原有宅基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
202*年*月*日
注:文字 代表书写时去掉,仅作为参考说明使用。
在线申请:https://docs.qq.com/form/page/DVWJpYVpMWEx5dlRL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