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村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值班值守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应急事故,根据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值守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管理,实行统一安排,每月25日前制定下发下个月值班表,并及时提前通知到位。
第二条 实行村常职干部值班制度。支部书记对值班工作负总责。为日常值班工作的负责人。每班安排1人。
第三条 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每天8:50-9:00在值班室完成交接班手续。
第四条 值班到岗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在村委会值班室内24小时在岗(高风险火险等级时),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要认真做好上报下达、内外联系、环境卫生和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
(二)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或实际工作需要时,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五条 值班值守主要职责:
1.接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信息,做好信息记录,核实相关情况并向村两委汇报。
2.通过气象分局及互联网主动了解掌握气象、水雨情、风、受灾情况、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
3.第一时间回应日常抽查和响应应急指令。
4.按要求起草整理突发事件上报信息,经支部书记审签后及时报镇政府、上级部门,跟踪续报突发事件信息。
5.做好应急预案响应期间的相关工作。
6.汇总当日值班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7.做好其他值班期间相关工作。
8.其他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六条 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紧急公务公文处置程序。
值班人员接收到上级或有关单位的来文来函、电话通知或其他事项时,应先按规范要求进行值班记录。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报送村两委;正常工作时间外,应及时向支部书记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做好信息记录并核实相关情况,按一般突发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步骤处置,同时要求在1小时内报送较为完整的书面信息。
1.一般突发事件:
(1)接到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及时向村两委汇报,并将事件详细信息报送镇政府。
(2)若此突发事件为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事件,立即参照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
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
(1)接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敏感性突发事件,应立即电话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汇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跟踪了解突发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传达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及时反馈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形成首报、续报、终报完整的信息链。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中受灾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等情况不清楚的,值班人员可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情况正在核实中”。接到上级部门要求核报的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书面报送的信息,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接到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原则上须当天报送办理落实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协助相关科室、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突发事件调查、救援,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增援事发地。
第七条 严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值班期间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不得脱岗缺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班。对当班未处置完毕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置的事项须当面交接清楚,并提出继续处理的建议。
第八条 对接收到的各类文件、函件和来电等,严禁私自复印和泄露收发信息的内容;对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其它重大事项,严禁私自通过微信、QQ等形式向外传播。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事项,防范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等现象,杜绝重要文件、函件发生遗漏、丢失现象。值班期间,因擅离岗位或因处置不及时、不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发展程度、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4年10月17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兴马镇饮马池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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