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治理服务
一键代办一体化平台
♥ 请选择站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   

南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巴中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森林防火区。全县所有林区为森林防火区。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大坝、魏家坝、玉泉、大江口、沙坝5个国有林场和皇柏林、黄羊原种场、元顶子茶场所属区域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由县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停止野外动火作业。森林高火险期内,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以及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提交野外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消除现场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跑火”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实施。森林防火期内,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征求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县林业局、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违反有关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实施精准防控。各乡镇(街道)和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要随时关注县森防指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精准防控措施,要结合“十户联防”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对残障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要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监护措施,防止特殊人群野外用火、玩火。县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国有林保护单位和乡镇(街道)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和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在7级以上大风等异常条件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乡镇(街道)和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火险火情预警、发现、响应和处置能力。发布森林火险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要按照《南江县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规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条件具备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七、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及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全覆盖高频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防灭火宣传月、“3·30”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自觉做到不违规野外用火并主动劝导、制止、举报他人违规野外用火。

八、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级公安、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烤火不管窗 关窗先灭火
赞(6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微村务 » 南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树市花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