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摸底调查及申报工作
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 21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印发了《〈南江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试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乡镇(街道)残联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 2023 年度残疾...
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 21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印发了《〈南江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试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乡镇(街道)残联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 2023 年度残疾...
为确保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托养对象 托养对象共分两类:一类是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证残疾人,财政定额补助,计划托养 50人;二类是其他持证残疾人,全额自费,最多托养 7...
支持农村低保申报、临时救助、城乡医疗/养老保险登记、养老金申报、高龄补贴、农业保险、生育优抚等...
经市政府五届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 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因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80元/月调整到74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480元/月调整到 533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