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条件:
持有南江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申请人提供:
本人申请(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信用社账号复印件、(有效残疾证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村级提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调查审批表、特困人员供养村(居)民评议记录表、村(居)委召开的会议记录以及公示影像、符合特困人员享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救助调查笔录、)20XX年度特困人员花名册、(以下内容为镇级通过后填报内容)提交供养协议书、备案表。
镇级提供:
乡镇审核意见、审核记录及公示影像材料。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