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公约。
一、兴马镇饮马池村村民,必须认真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规〔2024〕6号),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将村民建立“十户联防责任制”,每十户为一组(10为虚指,因地制宜,就近原则,可据实适当增减),在镇政府的监督和领导下,做好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联户及村民严格遵循森林防火“十严禁”。
四、严禁任何人进入森林防火高危区域从事任何活动。
五、在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六、森林防火期,禁止野外吸烟。
七、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八、联户对组内成员家庭中有痴、呆、疯、傻人员,实行联看联管。
九、明确“三包”责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护林员包山头。
联户人员违反以上各项公约规定者,已享受低保、五保、各类补助政策的,一律取消所享受待遇 。
本公约适用于饮马池村所有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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