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困境儿童定义: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主要指:(一)孤儿。(二)艾溢病病毒感染儿童。(三)重病、重残儿童。(四)特困供养儿童。(五)贫困家庭儿童。(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认定标准: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2.申请材料:由孤儿监护人或本人提出中请,并提交(儿童信息登记审核表》、《儿童家庭及病史情况表》;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原件)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孤儿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孤儿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审核意见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3.保障标准:2024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1200元/月/人。
孤儿助学工程的申请
1.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3.发放方式:按季度,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发放。4.申请材料:填写“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补助申请表,孤儿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1.认定标准:是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2.保障标准: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三)重病、重残儿童
1.认定标准:指因自身患病、残疾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2.保障标准:按程序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按照城市740元/月/人、农村533元/月/人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100元/月低保调节补助。
(四)特困供养儿童
1.认定标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被抚养人实际上无法得到抚养的儿童。2.保障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年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2024年执行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儿童693/月/人,农村集中供养及城市供养儿童962元/月人。
(五)贫困家庭儿童
1.认定标准: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中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2.保障标准:按程序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按照城市740元/月人、农村533元/月/人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100元/月低保调节补助。
(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申请、保障标准
1.认定标准: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高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撒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撒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2.申请材料:1.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2.提供父母或履行监护责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3.提交以下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佐证材料:①属重残的,提供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②属重病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③属服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④属被强制戒毒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或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⑤属于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⑥属失踪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⑦属失联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查询无果的信息材料。3.保障标准: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朴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2023年9月起执行】
1.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2.资助标准:①孤儿年满18周岁后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3000元/人/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余学生按照孤儿助学工程执行。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3000元/人/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6000元/人/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3.申请材料:填写《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申请表》,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