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东西部协作工作安排,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向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倾情关怀下,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困难残疾人居住环境和关心帮助困难残疾学生,南江县2024年将继续实施“幸福蜗居项目”和“幸福种子”项目,计划新增实施 “幸福蜗居”项目5户,同时启动新一轮“幸福种子”项目,为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现将两个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标准
(一)项目对象
1.“幸福蜗居”项目
①南江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②属于低保户、监测户、多残户(满足一个以上条件即可)且有建房意愿的困难残疾家庭;
2.“幸福种子”项目
①南江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②属于低保户、监测户、多残户(满足一个以上条件即可)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2024年9月新考入高一学生)。
(二)补助标准
1.“幸福蜗居”每户补助 30000元。
2.“幸福种子”每生每年补助 3000元(高一至高三3年)。
二、资金来源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向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益捐赠
三、对象确定
“幸福蜗居”项目按照报送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对象,“幸福种子”项目按照中考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名额。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街道)作为“幸福蜗居”项目和“幸福种子”项目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通过实地调查、公示公告等形式严格把关,确保公益助残项目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街道)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前、2024年9月6日前将《南江县 2024年东西部协作残疾人“幸福蜗居”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东西部协作2024年度南江县高中阶段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扶残助学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县残联102 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联系人:郭龄蔚,联系电话:8222501)。
附件:
南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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