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全镇本年新增能繁母猪的农户 二、法定依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村民委员会核实证明 四、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兴马镇便民服务中心 八、服务电话:0827-87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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