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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江县城乡低保政策及申请材料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一、政策文件:

1、南府办〔2020〕19号-《关于印发<南江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巴市民发〔2021〕44号-关于印发《乡镇 (街道 )审核确认社会救助工作流程 (试行 )》 的通知.pdf

3、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pdf

4、巴市民函〔2022〕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pdf

5、巴市民发〔2022〕41号-关于印发《巴中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6、巴府办函〔2023〕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7、巴市民发〔2023〕34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二、群众申请:

低收入[含无收入]、一二级残疾;三级精神[持证]残疾人、大病[文件所列大病名称]、其他[因灾等]。

三、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6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 480元/月。

四、准备资料:

(一)新申请:①申请书;②承诺书;③授权委托书;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社保卡复印件;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抚(扶)养人户口本复印件;⑦其他:佐证材料。

(二)复审:符合继续享受低保的佐证资料。

(三)村居提供资料:①入户调查表;②会议记录(含会议照片、签到表);③低保花名册(年审交:年审复核对象花名册、动态管理交:南江县社会救助对象变动表);④公示照片;⑤填报《南江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登记表》;⑥签订《南江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

五、流程:

群众申请->入户调查(签订授权委托书、填写入户调查表)->村民(代表)召开低保评议会->村公示->镇评议->镇公示->录系统->县评议公示->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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