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治理服务
一键代办一体化平台
♥ 请选择站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   

南江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试运行实施方案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六、职能职责

(一)县残联:一是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政策整合,对服务机构进行监管、考核,多方争取支持改善入住对象生活质量。二是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托养残疾人意愿和需求,做好托养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服务机构无障碍改造等工作。三是协助服务机构筛查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对托养对象进行审批。四是向服务机构拨付托养服务相关费用。五是对试运行期间产生的各类费用、需求的各类设施设备等进行整理汇总,牵头制定托养中心长效运行方案。

(二)各乡镇(街道):一是广泛宣传残疾人托养政策,筛查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动员残疾人前往机构开展托养服务。

二是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托养对象审核及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托养服务协议履行相关职责,督促托养对象监护人履行托养费用结算、送医陪诊等相关义务。三是积极告知托养家庭医疗保障政策,托养期间,托养残疾人住院费用按照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政策解决,不足部分由托养对象家庭承担。四是托养对象托养期满后,协助服务机构及残疾人家人把残疾人返送回家。

(三)服务机构:一是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托养服务,加强岗位培训及机构建设管理,确保设施达标、运行规范。二是负责托养照护期间残疾人的人身安全。三是在托养残疾人突发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托养残疾人监护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托养残疾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四是自觉接受县残联的指导、监督、考核及社会监督。

烤火不管窗 关窗先灭火
1 2 3
赞(26)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微村务 » 南江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试运行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树市花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