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治理服务
一键代办一体化平台
♥ 请选择站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   

巴市民发〔2017〕58号-《巴中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本细则第六规定内容,特困人员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家庭财产按以下方式进行核算:

(一)银行存款按照账户金额认定;

(二)有价证券按照证券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或净值认定;

(三)住房按照产权证、使用证等的登记人认定;

(四)机动车辆、船舶等按照登记人认定;

(五)债权参照裁决或判决法律文书、双方签订的相关合法有效合同或协议认定;

(六)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值物品等财产,按现值认定。

第二十二条 个人和家庭财产状况满足下列全部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

(一)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低于低保年保障标准3倍;

(二)无2套以上(含两套)住房,或三年内未新购(新建)住房;

(三)无商业门面、店铺;

(四)无注册的企业、公司;

(五)无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以及大型农机具;

(六)无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值物品。

烤火不管窗 关窗先灭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赞(4)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微村务 » 巴市民发〔2017〕58号-《巴中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树市花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