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康复服务:
白内障救助:
(一)所需资料:1.本人书面申请书(村、乡镇(街道)签字盖章);2.县医院或中医院入院证原件;3.白内障患者身份证复印件;4.如是脱贫户则需要出具脱贫户证明,如是低保户、残疾人,则需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二)补助标准:脱贫户、低保户、残疾人单眼补助1000元,其他贫困家庭单眼补助500元。
(三)办理流程:把上述资料一起拿到县残联102办公室开介绍信,联系电话:0827-8228007。
辅助器具领取:
(一)所需资料: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填写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村、乡镇(街道)签字盖章);2.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注意残疾证残疾类别与需求辅具的对应),如同时还是脱贫户,需出具脱贫户证明;如是低保户则还需低保证复印件;如是经济困难户则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二)办理流程: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持上述资料到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领取。
假肢安装:
(一)救助对象:南江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脱贫户、低保户以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二)所需资料:本人书面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村、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并需要残疾证复印件,如同时还是脱贫户、低保户,还需要出具脱贫户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并留下联系电话;假肢安装资料需交于县残联102办公室。
(三)补助标准:不超过1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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